南平市人民医院医患协议书
发布时间:2010-11-22
为了维护医院和医务人员的形象,保护顾客(患者)的利益,经双方同意,制定以下医患协约,希望医务人员认真执行,患者及家属支持和配合,共同遵守。
一、医务人员诊病应认真检查,合理用药,不乱开药,开大方和搭车方,提供规范的门诊、住院“一日清单”。不得以任何理由方式接受或暗示、索要患者及家属的“红包”。
二、在住院期间,患者要妥善保管好物品(钱包、金银首饰、手机等);未经允许,不得擅自离开病房;不得擅自请院外医生诊治或使用院外药物。
三、患者及家属应保证如实向医师陈述病情和既往诊疗过程,配合完成各项必要的检查与治疗。遵守医院的相关制度,尊重医务人员的人格,不向医务人员赠送“红包”、“礼品”。
四、患者及家属如有发现医务人员有违规行为的,可及时向医院纠风办投诉,投诉电话:8860222。院长接待日每月10日上午。对投诉的问题,医院经过调查了解,核实后按有关规定认真处理,并及时回复。
医方患方
科主任签字:科床
经治医师签字:患者(亲属)签字:
年月日年月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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